鬧劇成立以來 這段期間也是很謝謝 噪咖的分享
沒有他們也沒有很多人會認識到鬧劇
實在是不太想發這篇文但真的讓我有點怒到
也許可能是負責fb授權的人員
跟噪咖網站的人員不一樣所造成的誤會吧?
先前跟要授權的小編溝通過了
影片把我們鬧劇的logo馬掉 我也就認了
要轉載 請在文內tag粉絲團、文末的hashtag也要有 #人生這場鬧劇
若是要另外發文章也要告知我們 這點都沒做到就算了
最扯的是圖片來來寫的是什麼??
寫的如果是圖片裡的朋友(兩張照片都是鬧劇的朋友)就算了
標的是什麼?jolin跟彭于彥?
我不知道原來現在只要隨便tag就可以當做是素材來源
這種事在網路上發生也不只一兩次了
所有的創作者應該都知道
實在也是不想趕著在9點前要發影片浪費時間轉發這篇文
但真的覺得蠻生氣的
快帶著專業男友攝影師拍照去吧~(誤)
但要注意別輕易被拍到「最貴閃照」哦XDDD
#影音特搜
#生活
#胖胖請靠編
圖片來源:人生這場鬧劇